十四届昌宁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 传达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12月24日,十四届昌宁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斌斌主持会议并作要求,县委副书记黄晓东,县委常委段达旭、王飞、侯琰、赵连忠、王一升、韩俊斌出席会议,字庆明、夏红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传达了《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主要内容。

杨斌斌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宗教工作的成绩与经验,深入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领域、新战略,明确了要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理论的最新发展,是指导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纲领性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杨斌斌要求,全县上下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迅速起草《昌宁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意见》。具体工作中,要开展学习贯彻和教育培训,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观教堂工作,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记者:张忠海 段洪亮

编辑:王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