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1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

昌宁县2021年中秋、国庆食品安全

消费预警提示

(2021年第8号)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安全,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谨防食物中毒。

一是选购月饼时,从正规渠道购买。千万不要贪小便宜购买劣质月饼,应从品牌直营店、官方旗舰店和大型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月饼;注意生产日期。购买前应注意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挑选在保质期内的新鲜月饼。如果时间过长,可能会因月饼含大量油脂而引起过氧化值或酸价升高,产生哈喇味;验证真伪。为保证月饼品质,建议购买包装上标有生产许可证号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月饼。在选购月饼时,若外包装盒上有防伪码,可用手机扫描月饼盒上的防伪二维码进行验证,确认该月饼是否是获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

二是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及山茅野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食品,主动索要发票等就餐凭证。家庭、个人不要聚众、邀约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饮用毒性中药材配制的酒。

三是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相关证照。外卖食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是各类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把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消等关键环节,严禁在食物中添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供消费者食用,严禁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采购、加工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和毒性中药材等风险食品。

五是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就近就便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停止供应和食用可疑食物,妥善保存留样,保护好现场,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7121315,进行投诉举报。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来源: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茜琨/审核:刘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