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八到位”

进入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昌宁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严字当头,以“八到位”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安排部署到位

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亲自过问,逢会必讲,通过开展县级林长巡林的方式多次深入乡镇、重点防火区、防火检查站、瞭望台、护林点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召开各阶段调度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分析和整改。各防火主责单位共召开防火专题会、联防会、护林员会及户主会等会议2259次。

宣传教育到位

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小手牵大手”活动,共上森林防火课402课时,出森林防火黑板报176期,写作文3172篇,发放家长公开信11007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警示教育等宣传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户主责任通知书9万份、防火围腰2.5万个、宣传单3.48万份、发放宣传材料3.92万份,发放通告3484份,出动宣传车1154台次,广电宣传287场次,短信宣传1.56万条,设立宣传标牌391块,粘贴标语4683份。

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确定县城面山、澜沧江流域等四个重点林区70.94万亩林地为县级重点火险区,并对“四个相关责任人”进行公示;县政府印发《昌宁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各乡镇、林场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措施)和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村级将森林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相关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网格化”管理,构建由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护林员、林农组成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充分运用“三线责任制”“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和“两书一函”制度,将防灭火工作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山头、地头、人头责任落到实处。全县共签订各类责任状(书)2521份,签订承诺书46933份,签订联防协议178份。

培训演练到位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力量联合培训21期950人,提升了防(扑)火队伍火灾预防和扑救作战能力;各乡镇、林场结合县级培训内容,相继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33期1770人。

火源管控到位

紧盯“五种人”、老年、儿童等“危险人员”,管住城镇面山、公益林区、水源林区、风景旅游区“危险地段”,守住元旦、春节和清明节“危险时段”,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县明确“五种人”监护人责任;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登记站,各乡镇、林场共设置防火检查登记站40个,积极推广使用“防火码”,严管严控入山人员;强化对全县845名护林员的管理力度,把护林员“网格化”巡护监测工作落到每个网格责任区。

巡护排查到位

对城镇面山、高火险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开展隐患大排查,目前共排查隐患76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76份,整改76起;抓重点巡护,春节期间县级组建3个巡护组,加强对县城面山、烧香点(祭祀)林区的巡逻防控, 13个乡镇、6个林场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巡护监测,实现845个护林员全部巡护在岗;抓视频监测,通过26个高点视频监控,对全县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防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处理视频监控报警信息,发现情况及时与各乡镇、林场反馈核实并及时处置。

应急值守到位

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通过联合培训、紧急拉动等方式提高队伍的反应能力和专业素质。在组建1支30人的县级专业防火队的基础上,田园镇、卡斯镇、更戛乡、耈街乡等重点林区乡镇组建了季节性专业扑火队4支70人,共组建县、乡、村应急扑火队43支1162人,义务扑火队183支3076人;各级防火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做到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

疏堵结合到位

昌宁县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按照“宜烧则烧、宜清则清”原则,变被动灭火为主动防火,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风险。在勐统镇实施计划烧除,共区划小班25个,实施烧除面积955.3公顷,在田园镇、珠街乡、西山林场、鸡飞林场实施林下割除733.3公顷。

通讯员:李 静 高雪燕

编辑:杨  雪  | 责任编辑:杞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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