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15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昌宁县贯彻落实意见。

县委书记杨斌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侯琰等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庆明、县政协主席夏红军以及部分涉及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看望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以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习近平同志再次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李强同志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对云南工作的指示要求,扎实抓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进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创造性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密切结合,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在全面学习、深刻把握、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全力以赴抓好民生、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在昌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昌宁篇章。

记者: 张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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