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至5日在昌宁县城召开。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编辑:杨 雪 | 责任编辑:穆建勋
值班总编:周应彪 | 审核:字竟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至5日在昌宁县城召开。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编辑:杨 雪 | 责任编辑:穆建勋
值班总编:周应彪 | 审核:字竟春